核销对象设置
路径:财务会计->总账->往来核销->核销对象设置
(1)点击〖增加〗,选择需要进行核销的会计科目,以及辅助核算。“是否严格控制”
选择为“否”,设置启用时间,“核销号是否必录” 选择为“否”。
(2)完成后,点击〖保存〗。
(3)完成期初未达录入后,点击〖启用〗,启用时会核对期初未达数据是否与总账数据一致,如不一致将不得启用。
期初未达录入
路径:财务会计->总账->往来核销->期初未达录入
(1)点击〖查询〗,选择要录入的期初未达的会计科目。
(2)点击〖确定〗,即将已输入的期初未达数据显示。可继续维护相关数据。
(3)〖增加〗〖删除〗〖修改〗〖保存〗等按钮是对记录的操作。
(4)〖导入〗,如往来核销科目为期中启用,则可将已有凭证数据导入。
(5)〖导入期初余额〗,期初建账时可将总账的期初余额导入。该按钮一次将所有核销对象包括子目的期初余额导入。请勿按各核销对象分开导入,这将造成重复导入。
(6)〖删除期初〗,将期初未达数据删除,以重新录入或导入数据。
(7)〖检查〗,将往来核销期初未达数据与总账数据进行检查,是否总额一致。
核销处理
路径:财务会计->总账->往来核销->核销处理
(1)点击〖查询〗,选择要进行往来核销的会计科目。设置相关条件后,点击〖确定〗。
(2)点击〖自动核销〗,弹出提示窗口,默认根据核销号进行核销。
(3)如果核销不一致,则可手工核销。手工选择借方记录和贷方记录,点击〖核销〗,待核销的记录的辅助核算内容必须一致并唯一。
(4)红蓝对冲是将同方向的记录之间进行对冲,对冲的记录不再进行核销处理。进入核销界面后,选择查询对象,点击〖查询〗,设置“方向”条件为要进行红蓝对冲的方向,系统显示符合条件的该方向的待核销记录。选择要进行对冲的记录,点击〖红蓝对冲〗,系统将对所选记录进行红蓝对冲处理。
(5)自动红蓝对冲是系统按一定规则将同方向的记录之间自动进行对冲,对冲的记录不再进行核销处理。 进入核销界面后,选择查询对象,点击〖查询〗,设置“方向”条件为要进行红蓝对冲的方向,系统显示符合条件的该方向的待核销记录。选择要进行对冲的记录,点击〖自动红蓝对冲〗,系统将对所选记录自动进行红蓝对冲处理。自动对冲标准为:有核销号,按同一核销号、相同辅助核算类型及内容自动对冲;没有核销号,严格按相同科目相同辅助核算类型及内容来自动对冲。自动红蓝对冲的处理如下:
按日期:日期范围相差XX天被选中时,两条分录的日期之差在该天数之内的方能进行对冲处理,日期之差大于该天数的不能进行对冲。
按辅助核算:只有借贷双方该辅助核算的辅助项相同时才能进行核销。
(6)点击〖历史查询〗,则进入核销历史记录的查询界面。在此界面点击〖查询〗,弹出查询条件选择框,输入相关条件即可确认查询。
(7)如已核销的记录需要修改,则进入核销历史记录的查询界面。查询核销记录,选中后点击〖反核销〗,即可取消核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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